UNEP/GEF/ 南中国海项目 / 北海市合浦海草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于 2005 年 8 月 18 日得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政府的批准,标志着北海市合浦海草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成立。
管理委员会的性质:
管理委员会是在联合国环境署( UNEP ) / 全球环境基金( GEF )“扭转南中国海及泰国湾环境退化趋势”项目备忘录框架下广西合浦海草示范区工作的决策机构。
管理委员会的职责:
管理委员会负责审议示范区地方经理的季度汇报;审议和指导示范区工作计划安排;审议示范区活动中形成的有关规定和结果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管理委员会的日常事务,协调示范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与困难,传达、贯彻、落实国家技术工作组和区域技术工作组的文件精神。
管理委员会的会议制度:
管理委员会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每季度召集一次,或由主任委托副主任每季度召集一次。也可在 特殊情况下根据工作的需要,临时召集会议。 召集会议前由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前通知各管理委员会成员,各成员要按时参加会议,确实不能参加会议的,要委托(派)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议,并书面向委员会主任请假。
管理委员会的议事规则:
管理委员会定期召集会议确定示范区的各项事务,管理委员会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,并达成完全一致或多数一致意见,最后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讨论的结果。